失业保险技能提升管理操作手册
一、政策依据
全省政策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9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技能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30号)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二)参保企业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工信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人才网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属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网查询系统上可查询到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证书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含1日)后(以发证日期为准)。
二、流程说明
三、申请步骤
第一步:入口
登录微信小程序“福建省职业培训小助手”,进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可发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第二步:完善申报信息
根据选择证书类型补贴,补贴标准不同,需要完善的信息也不同。
1.申请职业资格证书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核实信息无误,提交系统比对,符合可进行下一步。 省内国家职业资格证和技能等级证书,系统会自动比对;外省的需要根据提示完善信息。
根据小程序的操作引导,完成人脸识别拍照,校验本人申请后,即可提交,提交后,证书的申请状态会显示为“申请中”。
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步骤一致;
申请专业技术职业证书,需要完善证书信息后可申报;
申请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需要完善证书信息后可申报:
提交后,可在“失业保技能提升补贴模块”随时查看审核进度。已驳回可查看驳回原因,调整后重新申报。